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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 |
1991年,中改院从多层次、多视角探讨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。提出以公积金为主、个人账户为辅逐步过渡到以个人账户为主的社会保障模式。1992年,中改院提交"建立海南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"改革方案,成为海南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蓝本,引起全国其他省份的高度关注。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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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以股份制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 |
1992年,中改院提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,举办了我国最早的股份制理论与实践研讨班,多数学员成为各省、市股份制改革中的骨干。1994年以来,相继提出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、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国有企业战略重组、以国有大型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股份制改革、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政策建议。这些建议,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决策产生了积极影响。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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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深化农村改革,让农民工成为历史 |
| 1996年提交"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60条建议"。1998年提出尽快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长期化的政策建议。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作出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直接采纳了中改院"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"的建议。2003年以来,中改院把农村改革研究的重点转向农民和农民工,相继提出"为农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"、"让农民工成为历史"等政策建议。这些建议,无论在决策层,还是学术界,都引起广泛关注。[详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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