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4日,根据海南省财政厅、海南省地方税务局《关于认定有关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》(琼财税[2012]2668号),认定海南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符合免税条件,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。 责任编辑:秘书处